执行新规范后,使用EL电接风、EN型风速仪、和使用自动站的台站,风速如何记录?拍发天气报、天气加密报时,风速如何编报?报表如何编制?答:自2004年1月1日起,使用EL电接风、EN型风仪和自动站的,风速按以下规定记录。
1.工观测使用EL电接风的台站
两分钟定时风速,从指示器上读取整数,记录加“.0”。十分钟自记风速,记录规定不变。
2.人工观测使用EN型风仪的台站
两分钟定时风速<0.5m/s时,一律按静风(C,0.0)处理。风速≥0.5m/s时,风速取整数,小数四舍五入,同时加“.0”。
十分钟自记风速在0.1m/s~0.2m/s时,风向改为静风(C);风速≥0.3m/s时,风向照记。
3.自动站观测
两分钟定时风速和十分钟平均风速,在0.1m/s~0.2m/s时,风向改为静风(C);风速≥0.3m/s时,风向照记。
4.不论是使用EL电接风、EN型风仪或自动站,拍发天气报和天气加密报时,风速一律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编报。
5.编制月报表时,新《规范》的报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