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然灾害与减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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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是灾害系统相互作用的产物,在中国常用灾情来表示。1994年5月,在日本横滨召开的世界减灾大会上明确定义:致灾因子为可能引起人民生命伤亡及财产损失和资源破坏的各种自然与人文因素,而灾害则是因致灾因子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资源破坏情况。减灾就是减少由致灾因子(hazard)形成灾害(disaster)的全部过程。
中国正处在世界两大自然灾害带交汇的地区(环太平洋带、北半球中纬度带)是世界上自然灾害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根据世界减灾大会上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提供的资料(Information No.4),可以看出,从1963—1992年(30年中),15种主要自然灾害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共200多个,实际分析时选择了179个国家或地区共5700个灾例。按每五年进行统计,三种灾情指标都呈明显的增长趋势,即分别从1963—1967年的16次、39次和89次增加到1992年的60次、139次和205次。从灾种类型看,在有明显破坏的灾害中,洪水占32%、热带气旋占30%、干旱占22%、地震占10%、其他占6%;从受灾人口看,干旱占33%、洪水占32%、热带气旋占20%、地震占4%、饥荒/粮食短缺占4%、其他占7%;从因灾死亡人口看,洪水占26%、热带气旋占19%、流行病占17%、地震占13%、滑坡占7%、暴雨占6%、干旱占3%、其他占9%。本资料还把世界划分为15个灾区,即:加勒比海地区、中美洲、东非、东亚、欧洲、中东与北非、北美、太平洋地区、南美洲、东南亚/太洋洲、南非、南亚、西非。按前述三种灾情等级,从破坏程度看,加勒比海地区占第一位,即14%,其次为南非、太平洋地区、南亚、西非等;从受灾人口指标看,南非为第一位占16%,其次为南亚、太平洋地区、南美洲、东非、西非等,从因灾死亡人口看,南亚为第一位,即28%,其次为东亚、南美洲、太平洋地区等。由此可以看出,包括我国在内的东亚在世界灾害中所占的地位。
一、中国自然灾害的基本特征
(一)自然致灾因子种类多,发生频繁
不同研究者对自然致灾因子的划分是不一样的。表6.1.1给出了对中国自然致灾因子划分的三种方案。三种方案分别把我国自然致灾因子划分为17种、24种和26种。与前述世界主要自然致灾因子相比,除火山喷发、热波、饥荒外,我国均有所发生。因此,可以认为我国自然致灾因子的种类多,是我国自然灾害的一个显著特点。正因如此,自然致灾因子多度也就比较大。这就给我国综合减灾提出了严峻的任务;也因为致灾因子多,使区域自然致灾因子的强度必然增大,这也是我国自然灾害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1949年以来,干旱平均每年出现7.5次,洪涝平均每年发生5.8次,登陆台风平均每年7.0个,7级以上地震平均每年约1.3次,沿海重大的风暴潮平均每年7次,低温冷害平均每年2.5次,较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每年近100次,严重农作物病虫害每隔3~4年发生一次,森林病虫害每年发生面积800×104hm2,草原虫鼠害每年发生2000×104hm2。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自然致灾因子多、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必然形成严重的自然致灾强度。
(二)灾情严重
中国自然致灾因子所形成的灾情十分严重。一般年份,全国农作物受灾面
积约4000×104hm2,少收粮食2000×104t;倒塌房屋300×104间左右,受灾害影响的人口约2×108,其中需转移安置的约300×104,死亡数千至上万人。近几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989年,525×108元(人民币,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1990年,616×108元;1991年,1612×108元;1992年,854×108元;1993年,993×108元,呈明显增长趋势。平均而言,中国因自然致灾因子导致的直接损失约达全球90年代每年损失500×108美元的1/4。由此可以认为,中国灾情严重,它已经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洪涝:1949年以来,平均每年洪涝成灾面积441×104hm2左右,其中1989—1992年,平均每年成灾面积793×104hm2,绝收167×104hm2,死亡3000~4000人,倒塌房屋200多间,平均每年损失150亿元(人民币)。
干旱:1949年以来,平均每年干旱成灾面积789×104hm2,其中1989—1992年,平均每年成灾1267×104hm2,平均每年损失150亿元(人民币)。
台风:1989—1992年,受台风影响面积平均每年307×104hm2,倒塌房屋18.9×104间,死亡450人,直接损失约80×108元(人民币)。
风暴潮:1949—1992年,共发生风暴潮灾13次,其中1992年一次特大风暴潮在中国沿海造成96亿元经济损失,死亡约200人。
地震:1949—1992年,中国死于地震的人数27.7×104,伤残83.6×104人;地震造成倒房1139.3×104间,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1990—1992年,地震影响人口1500×104人,直接经济损失25×108元(人民币)。20世纪中国死于地震的人数达61×104之多,占全世界同期地震死亡人数50%以上。
崩塌、滑坡、泥石流:1983—1992年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每年造成900多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108元。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1989—1992年因病、虫、草、鼠害共造成粮食损失4700×104t,棉花损失126×104t。此外,草原鼠害与虫害发生面积超过2000×104hm2,致使草原严重退化。
森林病、虫、鼠害:1980年以来,每年病、虫、鼠害发生面积超过800×104hm2,1989年达1100×104hm2,直接经济损失约20×108元左右。此外,水产养殖业因病害每年造成损失达10×108元(1990—1992年)。
此外,森林和草原火灾严重。1950年以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1.6×104次,受灾直接损失每年达10多亿元,每年死亡105人。1949年以来,牧区发生草原火灾5×104多次,死亡430人,经济损失300多亿元。
综上可以看出,干旱、洪涝、台风、风暴潮、病虫害、地震是影响我国的主要自然灾害,这与影响全世界的主要自然灾害是非常相近的,只有病虫害在全世界的主要自然灾害中没有明显表示出来,这正说明了,中国作物、牧草、森林的病虫害更为突出,这也是中国农牧业稳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中国农牧业可持续发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自然灾害地域差异大
图6.1.1给出1900—1992年中国重大洪涝、干旱、台风、风暴潮、地震、滑坡、泥石流、病虫害和森林火灾中心位置分布图(图6.1.1)。从中看出,中国自然灾害宏观分异状况。由于中国孕灾环境、自然致灾因子与承灾体的区域都表现出从沿海至内地的差异,以及在此格局下呈现的南北差异,从而显示出自然灾害地域差异以东西分异为主,南北分异为次。以黑龙江爱辉到云南腾冲连线为界(中国人口分布线),此线以东自然灾
成立“国家自然灾害减灾局”的理由
合并“气象局、地震局、水利部、林业部、环保局”人员涵括“气象、地震、地矿、动物神经器官学、物理、化学、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学科的人才、专家。天象(气象)、地象、水象、动物象等均为自然现象,自然灾害的形成在以上分别科目中都有着密切的相关性